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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渭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保护非法者利益 滥用警权、非法拘人、形成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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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临渭区纪检委 :
  我叫张风琴,女,现年62岁,是家住临渭区向阳办翻身村的农民,电话18792349169.
  一、反映事由:临渭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保护违法者权益,滥用警权非法拘人形成冤假错案。
  二、反映诉求:1、撤销李梅、王开见案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2、解决李梅、王开见因刑事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3、追究渭南污水处理站和其施工单位诬陷李梅,王开见的刑事责任及其和公安机关涉案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4、赔偿因李梅、王开见案对我家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事实与理由:
  1、2012年元月至7月渭南市污水处理站(以下简称污水站)违犯土地管理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在向阳办芦家村和翻身村租赁土地建设污水站,得到村民和我们家人的反映,被市国土局罚款数十万元(罚款证据现存于市国土局和向阳土管所)
  2、渭南市污水站在没有征地手续没有租用手续,未经我家同意的情况下非法占领我1.35亩承包责任田,强行施工建设。遇到我们的阻挡和反对,污水站和其施工队曾打着重点工程幌子找来向阳派出所解决问题,当时在场干警曾明确指出污水站没有手续非法占地是错误的,应先办好手续再施工,市国土局向阳土管所知情后也坚持要污水站出具合法的土地手续方可施工。翻身村村委会也出具了非法占用我1.35亩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但污水站依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强行施工。我女儿李梅,儿子王开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的阻挡,竟被污水站和其施工队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向向阳派出所诬告李梅、王开见阻扰重点工程建设,造成2012年7月19日临渭公安分局向阳所将李梅、王开见刑事拘留的宽假错案。(李梅刑事拘留了1个月,王开见拘留逮捕5个多月,先后取保候审)事发后我和丈夫李引生无数次到市政府、人大、土地局、临渭公安分局上访要求解决问题,上级有关部门均将反映情况和材料转到市建设局和污水站。在上级部门的干预下,污水站和施工方才承认他们没有手续占地施工确有不妥,由此造成李梅、王开见被拘留逮捕的冤假错案,由他们协调政法部门放人。2012年11月26日污水站承诺王开见释放前由他们每日给补助300元,共计补助了9000元,赔偿我夫妻二人上访误工费45000元,2013年4月20日,在污水站主体设施已建成的情况下双方才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附:赔偿票据和租地复印件)
  3、以上事实证明临渭分局向阳派出所在李梅、王开见的案件上是保护非法者的利益,违法拘人、捕人,错误的限制人身自由,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主要是:一是、李梅、王开见被拘捕给一个农民家庭和他们个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李梅和王开见夫妻二人经营的大货车(他们是车主和司机)停运5个多月,每日少收入1500元,共计造成20万的经济损失,二是、李梅、王开见案件背后疑存在企业和公安机关个别人,权钱交易的司法腐败问题。因为污水站的一个领导原工程主管后为副经理当面告诉我们,为了王开见的案件从开始到最后放人,他们和工队除请客吃饭外共花了10多万元,我们要求纪检和公安部门查处污水站和施工队的账务,弄清他们把10多万元都花给了谁?三是、请求公安和纪检部门考虑和解决我们以上的诉求,否则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向中省市公安和纪检部门上访反映,直到诬告陷害他人的人得到惩处,滥用公权,违规违纪的人受到追究,真正体现公平正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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