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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卫生学校校区贱卖事件

德宏州卫生学校始建于1960年,座落在德宏州州府芒市主城区繁华地段“三棵树”旁,学校占地面积54.3亩,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组建德宏职业学院。2010年 4月,学校突然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正式提出了学校搬迁事宜,会上,校长李长富就校区拍卖一事向职工做了简单的说明,说学校已被拍卖了4500万元,已经有2000万元拍卖款到账,州委、州政府规划将在学校原址上筹建大型商业城,并拿出了建设的规划图,并宣布成立住房评估小组对职工住房情况进行评估,同时他动员居住在学校的67户教职工到新建的校区购买商品房,对学校住户的搬迁安置处理只有一条,那就是拿钱走人,其他的免谈,态度极其恶劣和嚣张。
  
  对此,居住在学校的教职工反应强烈,会后,就学校被拍卖一事多次找到李长富让他作出合理的解释,学校拍卖为什么住户毫不知情?到底是什么人买的学校?我们什么情况都不清楚为什么要搬迁?面对广大住户的质疑和不满,致众触怒理屈的李长富开始对住户提出的问题含糊其辞,前后态度判若两人,一会说没有签订协议,一会说已经签订但不知道谁签的协议,广大住户经向学校其他领导询问学校拍卖搬迁事宜,没有一个人能答复,都推说不清楚。
  
  被激怒的广大住户经过等待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后,上书州政府就学校拍卖搬迁一事请州政府给予解答,并提出不同意搬迁的意见,但未得到州政府的任何回应。
  
  据了解,在某些官员的授予和支持下,李长富在2010年的2月份与芒市的3名商人(掩人耳目的对外称之为浙江商会,其实就是学校出租房外销售摩托车的商人)私自交易贱卖了校区,占地54.3亩、建筑面积37800平方米的校区仅以4500万元成交,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仅为1200多元,在如今土地、房价高涨的时候,这样的黄金地段的土地价格低得离谱,除此以外还有3万多平方米的建筑物(房屋)?难道这些建筑物(房屋)就是一堆垃圾不值钱了吗?就算是卖垃圾也可以卖几个钱的吧?为了掩人耳目,德宏州两校建设指挥部(德宏职业学院、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德宏州招商局代表州委、州政府曾在《德宏团结报》上刊登了招商通告,谁见过这样一个星期的招商通告?
  招商公告
  经德宏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对原德宏州卫校校址进行招商投资开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地块基本情况及其规划要点
  1、地块基本情况:该地块为原德宏州卫校用地,总用地面积34700平方米,位于三棵树环岛南侧、南蚌路西侧,北接团结大街商业中心,东临文化路珠宝商业步行街,处于中心城区,交通十分便利。
  2、规划要点:该地块规划定位为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商业中心。
  二、投资强度及要求
  1、投资强度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并要引入沃尔玛、肯德基、昆百大等知名商家入住经营。
  2、项目合同签订后,由开发商先预支2000万元作为前期搬迁经费。
  3、具备项目开发资金、技术实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投资。
  三、招商活动安排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商公告日期为2010年1月14日至2010年1月21日。
  2、敬请有意投资者到德宏州两校建设指挥部进行咨询。
  联系人:
  联系人:杨明祥   电 话:13808782423
        德宏州两校建设指挥部
     德宏州招商局2010年1月13日
  
  已经有了买主,所以就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阻扰其他买家前来竞争?这样的招商公告不就是此地无银吗?几千万的资产啊,什么合法的程序和手续都没有经过就被贱卖了,这就是所谓的阳光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
  
  校区按市场价和未来潜在的升值等综合因素考虑,市值不低于1亿元,如今仅以4500万元的价格就被贱卖了,而在贱卖之前,曾经有商家出资1亿元购买校区,但未能得到允许。广大住户极为愤怒的是自己的财产被人卖了还蒙在鼓里,《物权法》规定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每一户都是土地证(出让地)、房产证齐全可以居住70年的房屋,凭什么卖我们的财产?
  
  5月,在住户的一再强烈要求下,“两校”(德宏职业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工程建设)搬迁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2次到校听取了住户的意见建议,承认了是和开发商签订了学校拍卖的意向性协议,并将在学校的原址上建商业城的规划,但对拍卖的情况轻描淡写,没有说明是何人所签的拍卖协议,同时对住户提出的意见没有明确的答复。
  
  学校领导意识到了事情并不如他们设想的这样简单,为了安慰住户,学校起草了请示文件请州政府考虑在新校区划拨20亩土地建房专门用于安置涉及搬迁的住户,但遭到广大住户的一致反对,理由所划拨的土地靠近芒市最大的公墓“福安园”(此公墓有上万冢墓,且不可能搬迁),谁也不想与死人为邻,芒市地区可以建房土地又不是除了新校区旁边就没有了,把我们黄金地段的位置占了,用紧邻墓地边的土地换给我们居心何在?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6月,学校的几位老师代表住户向德宏州纪委反映了学校私下交易贱卖的情况,但州纪委的态度暧昧,开始的时候说一个星期答复,一个星期过后又说领导不在家没有汇报,到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之后,但凡涉及学校搬迁事宜,理亏的校长李长富不置一词,以沉默对抗,而由校党委书记杨子平负责做住户的思想工作,但换汤不换药,性质没有改变,还是老一套,因为他们之间是既得利益的同盟。
  据悉,原先关于处置学校地产的时候,州政府的态度也不是非要住户搬迁,也可以考虑在原地改建,但以李长富为首的校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少部分领导为了自身的利益,沆瀣一气,低价贱卖校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同时他们也从中获得了不少的好处。
  8月,在住户的一再要求下,德宏州纪委派出教科文卫纪工委书记许枝熙到校召集住户了解情况,但他煞有介事的询问住户反映的情况是否有证据,顿时激起了大家的愤慨,校长李长富都在大会上宣布过了学校已经被拍卖,但直到现在让他们拿出拍卖的协议都不敢拿出来,你还来问大家有什么证据,你有本事为什么不去找李长富叫他说清楚这件事情,最后许枝熙也没有给住户明确的答复,许枝熙原本是学校的老师,后来调到州卫生局担任纪检组长,此人与李长富关系甚密,派这样的一个人来能解决什么问题。
  9月11日,学校再次召开了校区住户会议,故伎重演,再一次就搬迁安置事宜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货币补偿安置,即拿钱走人;二是产权调换安置,即就地改建;三是划地安置,在新学院北侧划拨土地安置;会上,住户再一次提出请校领导再次解释清楚学校拍卖一事,同时对李长富曾经说过的学校未被拍卖一词提出了既然未被拍卖,何来安置,但校长李长富依然不置一词,会后,参会的住户在校领导的强烈要求下到他们为住户选定的搬迁地点勘察,但无一人同意划地安置的地点,因为该地点仍然毗邻墓地“福安园”,会后,校领导不顾广大住户的反对,强奸民意,仍然向州政府提交了划地安置搬迁的方案。他们上报州政府的搬迁安置地点的土地是属于新校区建设范畴,已属国家征用的土地,本身成本就低,而且也不用学校出钱,如果重新划地安置的话,需要从贱卖的4500万中拿出大部分,那他们从商人中获得的既得利益岂不是损失就大了,想不到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既然是这样的贪婪和为非作歹。
     10月21日,在广大住户的一再强烈要求下,德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孔勒干、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刀保信、州教育局副局长陈德寿、州建设局副局长陈争等人到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听取住户的意见反映,但一直在回避实质性的问题,会上,这几位领导夸夸其谈,通篇是学校发展的大道理,没有让广大住户发言,同时,刀保信对住户提出的学校是否被卖一事时,答复说学校还没有卖,是李长富传达错误了,这个说法引起了广大住户的一片哗然,但是他又拿出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和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芒市旺角商业城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内容如下: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芒市旺角商业城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
  甲方:德宏州人民政府
  乙方: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核心商业布局,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乙方在德宏州投资开发建设芒市旺角商业城(属旧城改造项目),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芒市旺角商业城(暂定名)
  (二)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位于芒市三棵树德宏州卫生学校地块。
  
  2、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4700平方米(以实际红线面积为准,含德宏州卫校房改房),扣除规划道路5700平方米,其净用地面积290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以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超市或同类知名企业为前提,建设集购物广场、餐饮娱乐、高档写字楼及商住楼为一体的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标准的现代化商业中心综合建筑群,成为德宏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商业中心。
  
  (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按净地(熟地)以公开挂牌方式有偿提供给乙方,用于该项目建设。
  
  (二)甲方同意该项目供地以实际出让面积计算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价以实际摘牌价为准,土地出让挂牌底价为净地113万元/亩。
  
  (三)为了使该项目顺利完成引进“沃尔玛”等同类知名企业,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办理“沃尔玛”相关资料及手续,使旺角商业城建设成为高标准、高档次、一流的商业中心。
  
  (四)甲方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二十四个月内,对规划控制地块内的房屋依法进行拆迁交付乙方,拆迁安置工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若乙方按挂牌方式依法取得该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则由德宏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乙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在德宏州投资,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及云南省、德宏州制定的招商引资和旧城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
  (七)市政管网由甲方统一配套建设并提供至乙方设计方案中确定的接驳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按程序参与上述项目用地的招标、挂牌工作(左参与竞买前须提供项目开发设计方案),若依法通过竞价获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后,与德宏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二)乙方要甲方按评审通过的开发理念方案和确定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该项目具体技术经济指标为(以总用地面积34700平方米计):1、密度不大于58%;2、容积率小于4.8;3、绿化率不小于25%;
  (三)乙方必须在本项目中引入“沃尔玛”或同类知名企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土地按届时市场价格重新计算。
  (四)乙方承担规划红线范围内32米市政道路的路面路基投资建设,但相应的市政道路的用地面积不另收土地出让金。
     (五)项目开发建设时限:在土地交付使用后及完善各项审批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四、违约责任
     甲方承诺在签订土地成交合同后24个月内以净地形式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土地。如果乙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土地款,甲方不予返还乙方的保证金(2000万元),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反之,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使用,需补偿给乙方实际损失,土地出让合同继续履行。
  五、特别约定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挂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千万元(Y200万元);若乙方依法摘牌取得土地,此保证金2000万元自动转为土地款,其余款项在交付土地后,按净用地面积计算价款并抵扣已付款在30个工作日付清。若乙方未能依法摘牌取得土地,甲方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不计利息)。
     六、其他
     ( 一)在履行本协议时,未尽事宣,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双方争议事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协议于2010年2月6日在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签订。
  甲方:德宏州人民政府乙方:德宏州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既然没有卖,何来这个协议?如果是没有卖,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住户搬迁?前言不搭后语的责任政府就是这个样子吗?
  会后,住户提出要引进商家前来竞争拍卖校区,商家答复说不低于1亿元的底价,但这个要求被州建设局的副局长陈争一口否决了。住户怀疑这个协议有造假之嫌同时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个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没有学校法人的签字。
  12月25日,德宏州纪委派出教科文卫纪工委书记许枝熙再次来到学校以传唤的形式单独召见住户谈话,要求住户选定搬迁方案,再一次激怒了广大住户,许枝熙不仅态度恶劣,而且水平极差,对住户的问题一问三不知,值得一提的是学院党委书记杨子平一反常态,对一名离休老干部大声呵斥,俨然是一副开发商小卒和马仔的模样,据知情者透露,在这次的校区拍卖过程中,开发商承诺将无偿赠送院长李长富和党委书记杨子平商铺和住房(别墅),难怪二人如此乐此不疲的为尽快赶走住户不遗余力。除此之外,不容置疑的是州政府的部分领导绝对是收受了买校商人贿赂,才如此的丧心病狂,他们希望这件事情尽快了解,因为时间长了,对买家不好交待,而且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也会暴露出来。再说了热议多时的新修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也引起了这些有问题的官员的恐慌。
     而作为一校之长的李长富本人早几年前就在外盖好了房子,他本人有4套房子,2张小车,他自己有了退路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居心何在?再说他本人贪得无厌,在调动工作安排人的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多次收受建筑商的好处,他在外的3所房子就是在学校建设的过程中建筑商为他所盖的,此外,在学校升格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他多次采取虚开发票报销等问题,他女儿原先在德宏州人民医院工作,但由于几次执业医师考试都没有过关,李长富就利用职务之便将她调入到学校来,试问,职业学院难道是收容站吗?
  
  最近,知情者再一次爆料说州委、州政府即将改变校区的用途,由原先计划的商业城开发变更为城市改建,真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我们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就算是公益性事业也不能一味的以牺牲民众为代价,这是对弱势群体的不公。
  
  再说一句题外话,德宏州目前变卖和贱卖国有资产的现象比比皆是,一些部门连办公地点都无法保证,不知道德宏州的党委和政府是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因此,德宏州卫生学校校区拍卖一事是一起典型的权钱交易腐败事件,是官商勾结贱卖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而从学校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态度来看,这件事情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现在广大住户的要求是:
  1、彻底查清是谁签订的拍卖协议并作出合理的解释,同时请纪委、审计部门介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贱卖国有资产的情况进行制止;
  2、居住在学校的住户原地不动,不搬迁;
  3、即使是学校要搬迁,也要按合法程序和手续重新评估和拍卖,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4、免去李长富的院长职务,此人实际上早就到了60岁退休的年龄;
  5、对不涉及搬迁的凡属学校的教职工在教师小区的购置上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原德宏州卫生学校户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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