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w580943 发表于 4 天前

亿万富豪都应有那么一点罪恶感

  美国民众有人问比尔盖茨,你赚那么多的钱难道就没有一点罪恶感吗?
  呵呵,这问题问得新颖刻薄。我的钱都是我通过“合法途径”得来的,干嘛要感到罪恶。
  对,比尔盖茨就是这么想的,他也是这么说的。他还进一步解释说,与收入相比,在那些奢侈的消费上,人们才更应当感到罪恶。
  恩,比尔盖茨就是比尔盖茨,想问题总比别人更深一步。
  但是,比尔盖茨给出的意念就真的那么全面,无可挑剔吗?我的意念是,除奢侈消费外,无论你的收入合不合法,你赚得那么多钱都应当感到罪恶。
  因为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度的,终其一生,你再怎么勤勉工作,辛勤劳动,你直接创造的财富总是微薄的。可以说,比尔盖茨自认为的“巨额合法所得”的大多数,也是在披着合法外衣的情况下下,无情地侵吞他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所得来的。其外,它,还包含着其所创立的微软,在一定意义上,对资源垄断的所得与对市场垄断的所得。
  也就是说,比尔盖茨及其所属的微软也违背了公平的原则,虽然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正式这样,比尔盖茨作为社会规则的既得利益者,他也应当感到罪恶才是。
  再来看中国的李嘉诚,其看上去也是那么清白,但是就真的如此吗?中国有句俗话,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个人的成功都是以别人的血汗为代价的来的。首先这李嘉诚抄底房地产就是出了名的,这要是他的发家史。想想当初房地产哀鸿遍野的时候,该有多少家庭,多少人为之倾家荡产、生不如死。可是。李嘉诚能想到这一点吗?他只是想,他发财的手段是合法的。还有其发家后,财富滚雪球式的增长,又该侵吞了多少人的血汗。
  这还只是亿万富豪们最清白的所得,基于哪些发制度财的,钻法律空子发财的,等等。除了自己应当感到罪恶感之外,人们也应当为其有巨额的财富而感到不耻。难道中国的大多数房地产商不正是这样的吗?政府地买再多的钱,那还不主要是我们愤恨的目标。只要其把卖得钱真正用在老百姓身上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这样还可以调节贫富差距。可怕是官商勾结,压榨老百姓的血汗,侵吞老百姓的利益。
  这还只是收入所得。中国许多亿万级别的富豪,其奢侈的消费,就更应当令普通百姓感到不耻了。所有人都只是大自然中一员,你越奢侈,对于我们的自然界,对于他人的侵害也就越严重。可是他们的大多数却总是那么的心安理得。
  最后,我只是想说,富豪们每一份巨额的所得,每一份奢侈的消费,都是充满罪恶的。他们怎知道,在他们这份财富的背后,有那么多的人疲于奔命,倾家荡产,生不如死。我只能说,他们的那些巨额的财富都血腥十足。
  西方价值观,追求死前对于自身灵魂与罪恶的忏悔,富豪们也不例外。这或许也是西方慈善业相对发达的原因之一。面对自身的罪恶,他们也就只有向全世界的穷苦人民捐助财富,给自己一条救赎之路。我想,当今中国扬名的富豪、隐性的富豪更需要一份自我忏悔的精神。想想人活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吧。最后为全世界的各位富豪送上《红楼梦》里的一首《好了歌》共勉。
  《好了歌》 曹雪芹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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